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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外投资参股同高先进制造科技(太仓)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绕总体战略方针,为进一步构建激光业务在汽车产业的生态圈,通过投资驱动加速完善汽车产业链的布局,形成多业务平台协同发展,从服务汽车零部件产业,到覆盖核心的汽车整车行业,持续扩大公司在汽车产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品牌影响力,拟与专业投资机构苏州清研汽车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清研”)共同对外投资,参股同高先进制造科技(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高科技”),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万元,占同高科技10%的股权;苏州清研出资800万元,占同高科技10%的股权。同高科技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汽车整车厂商提供成套的激光焊接系统生产线。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不导致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正式签署《同高先进制造科技(太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及《同高先进制造科技(太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介绍

  公司名称:苏州清研汽车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人民路300号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0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清研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邵明)

  有限合伙人:苏州华业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紫荆华融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义乌惠商紫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北恒隆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创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浙华紫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兰德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已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出资3,000万元参与设立苏州清研,并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其8.82%的份额。此外苏州清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与苏州清研共同投资合计获得同高科技20%的股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苏州清研在本次投资过程中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同高先进制造科技(太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汤旭东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2014年07月31日

  注册地址:太仓市太仓港经济开发区北环路10号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设计、销售自动化机电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生产、加工、销售金属加工机械、物料搬运设备、机械零部件、工业机器人;经销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的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如下:

  ■

  (二)主要业务情况

  从事白车身自动化控制工程,专攻激光焊接、滚边应用系统技术应用的生产及产品售后服务的技术型服务企业。目前的主要产品有:同高精密钣金激光焊接工作站、汽车零部件柔性激光/切割焊接系统、重型工业激光复合焊接机器人系统、同高超大功率激光复合焊接机器人系统等。

  同高科技的技术团队大部分来自意大利柯马机器人焊装事业部,专注于激光焊接领域耕耘多年,定位为专家型激光焊接系统制造企业。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定位于替代传统焊接工艺,将激光焊接系统推广到汽车行业的传统加工中,推动企业的生产工艺及流程的效率提高和生产方式的智能化。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现已申请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近10项。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汽车整车厂商。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四、增资协议及增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式

  (1)各方同意目标公司本次增资1,600万元,由本轮投资方认购:

  苏州清研出资800万元,其中375万元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其余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占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10%。

  亚威股份出资800万元,其中375万元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其余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占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10%。

  (2)本轮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加750万元,即注册资本由原3,000万元增至3,750万元。

  (3)增资款仅用于目标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也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期货交易等风险性投资业务。无具体经营用途,目标公司不得动用增资专用账户中的款项。

  (二)目标公司治理

  1)董事派驻:董事会设4名董事,亚威股份提名1人,担任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

  2)监事派驻:监事会成员为3人,苏州清研提名1人,担任目标公司监事,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

  (三)竞业协议

  1)约束对象:目标公司管理层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同业禁止: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竞争业务或者关联经营实体;

  3)兼职约束:未经同意,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4)离职约束:上市后3 年内不主动离职;如在此期间离职,则承诺3年内不从事或投资任何与目标公司竞争的业务。

  (四)知识产权

  原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目标公司是其相关知识产权、许可权的唯一的、合法的所有权人,保证不存在或发生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并保证知识产权的备案及其权利的持续有效性。

  (五)业绩保障

  1)业绩承诺:2016年净利润800万元,2017年净利润1,100万元;

  2)现金补偿:若目标公司2016年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业绩目标的90%、2017年未实现当年承诺业绩要求,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原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向本轮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补偿的计算方法如下:

  补偿金额=(1-当年实际完成净利润/当年承诺净利润)×本轮投资方实际投资金额×(1+10%× n)。其中:n = 投资年数,投资年数自投资完成日至补偿完成日止的日历天数÷365,n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利润补偿:如目标公司未能完成前述承诺的年度保证净利润指标且原股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予以现金补偿的,则在本轮投资方仍然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下,原股东应当使公司的股东会通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分红的决议,以保障原股东当年度从公司实际分得的利润不低于应向本轮投资方补偿的金额,并无条件同意由公司将该部分利润中相当于补偿金额的部分直接支付给本轮投资方用于补偿。

  4)股权补偿:如果原股东上述的现金补偿措施仍不能完全偿付应当最终补偿予本轮投资方的金额,则原股东应按本轮投资方的本次增资价格将未补偿的金额折为相应的公司股权,并无偿转让给本轮投资方。

  (六)股权回购

  1)回购对象:目标公司和/或管理层股东、实际控制人;

  2)触发回购条件:

  不能上市: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在A股、港股或纳斯达克市场上市、或主动放弃上市,或判定无法上市;

  持续亏损:投资后公司持续亏损,或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0%以上;

  重大违规:违反协议、变更主业、资产拍卖、控制权转移、重大损失。

  3)股权回购价款按以下两者较高者确定:

  ①以10%的年复利率,回购投资本金。

  回购价格=本轮投资方的投资价款总额×[1+10%]"n。n=自投资完成日至回购日止的日历天数÷365,n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②回购时本轮投资方所持有股权所对应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4)回购条款保障:

  逾期罚息:收到股权回购的书面通知3个月内,付清全部回购价款。逾期对剩余部分按20%的年利率换算成日利率后计算违约金。具体计算方法:剩余应支付的回购价款=应予支付而未支付的回购价款×(1+ 20 %/365×延迟天数)。

  回购保障:若持续无法还款,依次通过滚存利润分配、减资清算还款、投票表决权委托给投资方、管理层股东履行连带责任回购,保障回购权益实现。

  (七)一票否决

  下列事项经本轮投资者同意,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方可形成决议:

  修订本轮投资方的股权和利益;股息或其他分配的宣告、派发以及股息政策的任何改变;业务范围、业务活动的重大改变;重大资产兼并、重组,合并、分拆,解散、清算行为;导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交易;非必要外提供贷款或担保、保证或对外进行股权投资;重大购买资产行为;给付200万元以上设立任何合伙公司或合营公司;提请或和解重大诉讼、仲裁;中高层经理薪酬、年终奖方案、股权激励方案等。

  (八)上市前的股权转让

  1)禁止转让和质押股权:上市前未经同意禁止转让和质押股权给非股东;

  2)优先购买权:经同意可以对外转让股权时,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同比例增持权:参与未来权益证券发行权,上市前维持同等股权比例;

  4)强制共同出售权:当出现严重经营困难、违规致损超10%、并购方高溢价时,有权要求公司整体出售。

  (九)新投资者限制

  1)价格底线:新投资者,投资价格不得低于本轮;

  2)优先购买:目标公司以任何形式进行新的股权融资,本轮投资方有权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价格补偿:新投资者的价格低于本轮,可要求股权补偿或现金退回,直至价格一致;

  4)同等权利:给予任一股东(含新股东)的权利,本轮投资者自动享有。

  (十)分红与清算

  1)优先分红权:优于实际控制人获得分红。当通过分红获得的现金等于投资款后,不再拥有优先分红权。

  2)分红政策:每年最低现金分红比例,为净利润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剩余部分的10%。

  3)优先清算权:清算时优先于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方式获得剩余财产分配;

  4)清算连带责任:管理层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轮投资方的清算财产分配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原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目标公司同意将积极配合本轮投资方的要求实现该等上市目标,逐步按照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子公司和有关各方在合规性上进行完善,以便保证公司股票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

  目标公司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则本轮投资方有权要求原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轮投资方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权,原股东、实际控制人必须按照本轮投资方与第三方谈好的价格和条件向第三方转让股权。

  (十二)实际控制权转移

  当实际控制人出现下述情形时,实际控制人同意将目标公司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表决权)交由本轮投资方接管:

  1)实际控制人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

  2)实际控制人已经或可能触犯刑法;

  3)实际控制人继续控制公司已经或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本轮投资方接管公司后,有权解聘或聘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总监)。

  (十三)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汽车行业市场是公司市场销售的重要领域,本次投资事项有利于抓住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契机,丰富公司激光与机器人业务的产品线,进入汽车整车领域,进一步完善汽车产业生态圈,扩大公司在汽车行业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形成多业务平台的协同发展。通过以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可以拓宽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益;同时积累投资经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次投资将对公司今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应对方案

  1)同高科技主要服务于汽车行业,受汽车行业增长放缓的影响,存在一定市场风险,如果不能维持现有客户的满意度或继续开发足够多的客户,将面临利润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2)同高科技的未来经营情况受到国家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内部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在签订协议时,已通过业绩保障、股权回购、一票否决、实际控制权转移等条款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同高科技后续的经营管理过程,保障公司的投资权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高先进制造科技(太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同高先进制造科技(太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6-055),公司已经完成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新增股份646.50万股已于2016年7月8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36,613.8696万股变更为37,260.3696万股;注册资本36,613.8696万元变更为37,260.3696万元。目前该次工商变更注册登记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

  根据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定向回购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决定定向回购并注销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30,215股股份。目前该事项正在办理中。

  鉴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实施,公司注册资本已由36,613.8696万元变更为37,260.3696万元,公司实施定向回购并注销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30,215股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260.3696万股变更为37,147.3481万股;注册资本将由37,260.3696万元变更为37,147.3481万元。

  本次注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变更前:

  注册资本:36,613.8696万元整

  变更后:

  注册资本:37,147.3481万元整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三、备查文件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上午9:30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素琴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楼佩煌、涂振连、吴建斌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吉素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外投资参股同高先进制造科技(太仓)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外投资参股同高先进制造科技(太仓)有限公司的公告》(2016-058)详见2016年7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6-059)详见2016年7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6-060)详见2016年7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4日(星期四)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3日(星期三)15:00至2016年8月4日(星期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9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7月29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做出决议,议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3、上述议案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6年7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须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6年8月3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8月3日(星期三)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 0514-86880505

  联系人:谢彦森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格式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559

  2、投票简称:亚威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

  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账户:

  持股数:出席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或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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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宜华债02”2016年付息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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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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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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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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