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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6-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担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曾双静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决定由孙昭伟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机构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孙昭伟,男,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金融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工作6年。曾参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主板IPO(在会)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等项目;担任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在会)和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主板IPO(在会)等项目保荐代表人;担任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重组项目主办人。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为吴志君先生和孙昭伟先生,持续督导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届满,但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需继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履行保荐职责直至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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