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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6-045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510万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6年7月25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经满足,第一次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1%,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25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5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2015年7月14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公司此次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批准。

  3、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95万股调整为1,275万股;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11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275万股,确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7月16日,授予价格为7.44元/股。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60个月,若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分别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和36个月后各申请解锁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30%和30%。

  4、2016年7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17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次解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数量共计5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1%;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25日。

  二、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自授予日起12个月为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锁定期内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在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内按40%∶30%∶30%的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截至2016年7月16日,公司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已满12个月。

  2、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符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的情况说明如下表所示: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次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三、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情况如下表所示:

  ■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16年7月25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1%;

  3、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117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应当符合转让时《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独立意见

  1、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经核查,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对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上述理由,同意按照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安排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就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项已取得合法授权;公司就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次解锁已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关于核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第一次解锁资格的意见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5日 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5日

  至2016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己于2016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公告披露了议案的相关内容;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1项和第2项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将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16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 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邮政编码:315191

  联系电话:0574-87841061

  传 真:0574-87831133

  联 系 人:曹阳、黄永平、张小青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公司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6-04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多田昌弘董事和稻葉義幸董事分别书面委托池田修二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芦德宝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逐项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条件己经满足,同意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7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次解锁。

  因董事芦德宝、曹阳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解锁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关于核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第一次解锁资格的意见,以及律师的法律意见也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将于2016年8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董事会决定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提名芦德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提名池田修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提名顾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提名曹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提名多田昌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提名稻葉義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7、提名史洪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8、提名楼玉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提名徐星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的各子议案经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公司董事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也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6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46。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8日

  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芦德宝:男,中国籍,1945年2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

  1968年进入宁波粉末冶金厂,历任工人、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1994年任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长、1995?1997年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997?2004年任副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获宁波市“劳动模范”称号;2004年8月?2007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现担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担任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粉末冶金专业协会会长,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粉末冶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池田修二:男,日本国籍,1953年3月生,大学学历

  1995年7月?1997年9月期间被派至中国任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7年9月?2002年6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7月?2004年8月任公司董事。2004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现任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社长。

  顾瑾:女,中国籍,1958年9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宁波水表厂常务副厂长、宁波机械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宁波中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宁波友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5年7月至今任公司(2001年8月前为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董事。

  曹阳:男,中国籍,1963年7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业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担任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东睦贸易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

  现担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现担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粉末冶金分会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第五届机械工业粉末冶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金属学会粉末冶金分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材料研宄学会粉末冶金分会常务委员。

  多田昌弘:男,日本国籍,1963年7月生,大学学历

  1986年4月进入日本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1997年7月被派往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1999年2月至今任公司(2001年8月前为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稻叶义幸:男,日本国籍,1961年9月生,大学学历

  1989年?2007年3月任职于日本原会计事务所,1996年10月起兼任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财务顾问,2007年4月起加入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现任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董事,睦合成工业株式会社取缔役社长。

  200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洪刚:男,中国籍,1955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长期在兵器工业集团五二研究所和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工作,历任课题组长、科研处副处长、研究室主任和宁波分院总工程师等职。2015年退休。

  2013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3年8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楼玉琦:男,中国籍,1949年4月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

  曾任宁波市委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宁波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浙江万里学院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校长,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宁波大学副校级巡视员兼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2009年4月起退休。

  2013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3年8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星东:男,中国籍,1976年9月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

  曾任宁波永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宁波嘉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咨询、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2013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3年8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6-04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藤井郭行监事书面委托周海扬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第一次期解锁资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进行了核查,确认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也不 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并认为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 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是合法的,激励是有效的;同意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锁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协商决定提名下列三位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 的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1、提名周海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2、提名藤井郭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 选人;

  3、提名王三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的各子议案经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赞成5票,反 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7月18日

  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海扬:男,中国籍,1948年7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

  1971年10月进入宁波粉末冶金厂,曾任宁波粉末冶金厂车间主任、动力科科长、销售科科长、厂长助理。1995年7月至2002年2月任宁波金鸡集团副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04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2004年8月至2010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业务部部长。2010年8月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高管(退休)。

  2013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3年8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现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藤井郭行:男,日本国籍,1958年6月生,大学肄业

  曾在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营业部长,现任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取缔役(董事)、睦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睦星塑胶(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6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王三宁:男,中国籍,1965年7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

  曾任宁波市机械工业局财务处科员,宁波机械冶金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企管处主任科员,宁波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宁波友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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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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