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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6-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 要 提 示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沃尔核材”)已于2016年6月3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08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基础规模为2亿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200万张,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0万张(含1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期债券不符合该条款中可以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同时发行的条件,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债券评级为AA+。发行人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1,201.88万元(2016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6.5亿元,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6,321.00万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6.3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83%,均不高于75%。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7、本期债券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小企业担保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20%-6.2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7月21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7月22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的“(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0、本期债券简称为“16沃尔01”,债券代码为“112414”。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7月20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沃尔01”。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 4、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发行首日/起息日:2016年7月22日。 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付息日: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7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2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7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前1个交易日。 13、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所持有的债券票面金额的本金。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发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20%-6.2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利率区间内确定。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16、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1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8、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9、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小企业担保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0、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和/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3、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25、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6、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7、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9、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并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20%-6.2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情况在上述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须在2016年7月21日(T-1日)下午13:30-15:3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累计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6年7月21日(T-1日)下午13:30-15:30,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584 7900; 咨询电话:010-5902 662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7月22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2亿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如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名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6年7月22日(T日)至2016年7月26日(T+2日)。 (五)申购程序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7月21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7月21日(T-1日)下午13:30-15:3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接受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584 7900; 咨询电话:010-5902 6620。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同一利率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视与投资者长期合作关系,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7月22日(T日)前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的要求,在2016年7月26日(T+2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沃尔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华贸中心支行 账号:0200234529027300258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23456 联系人:汤楠 联系电话:010-5902 6650 传真:010- 6584 7900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6年7月27日(T+3日)11: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深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2016年7月26日(T+2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 (二)主承销商 ■
发行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80%-6.3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10%,但高于或等于6.0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00%,但高于或等于5.95%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95%,但高于或等于5.9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90%,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6年7月21日(T-1日)下午13:30-15:30之间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65847900;联系人:汤楠;咨询电话:010-59026620。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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