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6-09-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公司")已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香江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9)。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近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6年9月18日,香江控股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向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2天"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2171162438

  (3)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4)产品风险级别:极低风险产品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已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2.90%

  (6)产品起息日:2016年09月19日

  (7)产品到期日:2016年10月21日

  (8)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1,3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2天"理财产品协议及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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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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