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1-18 来源: 作者:

  证券简称:*ST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7-0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以电话、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17年1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请的2016年度审计机构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1月9日收到该机构来函,函中表述,由于业务繁多,人员无法安排,为不影响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建议上市公司另聘审计机构。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拟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35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为:经审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基于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调查评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议案以第一项议案通过为前提。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

  

  证券简称:*ST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 2017-03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以电话、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17年1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参与表决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请的2016年度审计机构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1月9日收到该机构来函,函中表述,由于业务繁多,人员无法安排,为不影响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建议上市公司另聘审计机构。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拟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35万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议案以第一项议案通过为前提。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17日

  

  证券简称:*ST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7-04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17年2月15日下午3: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15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15:00至2017年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228号景源商务中心四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1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17年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和2月15日上午9:00—11:00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地址: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228号景源商务中心四楼);

  3、登记办法: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滔 曾湘文

  联系电话:0730-8245282,传真:0730-8245219;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⑵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⑶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 输入买入指令;

  B 输入投票代码360622;

  C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

  D 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E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⑷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⑸注意事项

  A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投票举例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⑴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方式如下: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五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C、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⑵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⑶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15:00至2017年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附件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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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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