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05-1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14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研究和论证,本次筹划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28日分别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2、临2017-007)。2017年4月13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7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5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发布《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8),披露了公司的重组标的为吉林省通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通建")和上海共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共创")。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5年13日,经公司与吉林通建协商一致,双方签订《关于终止<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协议,决定终止购买吉林通建100%股权的事项;公司仍将推进购买上海共创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部分重组标的重大资产重组合作

  (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合作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

  吉林通建100%的股权。

  (2)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吉林通建的全体股东,全部为无关联第三方。吉林通建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交易方式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

  (二)终止与吉林通建合作的原因

  停牌过程中,公司与吉林通建主要股东就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标的公司估值及业绩承诺等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但由于公司与吉林通建部分股东未能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等相关条款达成一致,且达成时间难以确定。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过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与吉林通建的本次重组合作。

  二、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与上海共创及吉林通建进行了多次磋商谈判,并对交易对方进行了广泛的调查了解,组织双方管理层就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与有关中介机构共同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同时,公司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终止与吉林通建的重组合作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发股购买上海共创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工作。

  由于相关工作还在进展过程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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