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2017-05-1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99号)同意,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金溢科技”,证券代码为“002869”。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952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自2017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二、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近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17]3-32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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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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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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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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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1、2017年一季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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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发行人2016年1-3月和2017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2、发行人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指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2、经营业绩说明

  受行业超常规增长后阶段性回落的影响,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8,438.1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585.81万元,下降16.28%。但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2017年一季度,发行人获得软件退税收入1,621.01万元),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61.38万元,较上年同期仍增加85.04万元,上升2.04%。

  3、财务状况说明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稳定。

  结合国内宏观经济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模式、经营规模、产品价格、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2017年上半年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4,893.11万元至5,980.46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0%至10%。

  上述业绩变动的预测并非公司所作的盈利预测。若实际情况与公司初步预测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报告期内对单一行业依赖的风险

  公司目前业务主要服务于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系统行业,主要产品集中应用于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目前国内大部分智能交通系统项目需求方或投资方是各级交通、公安和市政等公共事业主管部门,其他企业和个人市场需求比例相对较小。虽然各方面对智能交通行业给予厚望,但公共事业支出仍然受到财政预算、宏观政策的影响,特别是国家高速公路路网和城市道路设施的建设投入规划与公司的业务机会存在紧密联系。发行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经营业绩仍然与各地高速公路建设进度密切相关。从智能交通产品品种来看,发行人产品相对单一,对高速公路行业存在较大依赖,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偏弱。

  2、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根据《公路法》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路收费标准由政府制定,经营性公路的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30年。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二级公路免费试点等多项收费公路政策,特别是2011年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办联合开展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和“绿色通道”政策,以及2012年7月24日出台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2014年《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的出台对整个ETC行业出现了较强的市场刺激,导致2015年公司业绩增长迅速。但随着2016年上半年全国ETC联网工程的基本结束,这一政策刺激的影响正在减弱。

  上述政策的变化可能将对高速公路运营方的投资建设计划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对公司ETC产品的采购量。

  3、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无法维持2015年超常规增长的风险

  受2014年《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的政策刺激,公司产品销售自2014年第四季度以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5年,在销售渠道方面,各商业银行采购车载电子标签再向其银行客户赠送或销售,导致公司的OBU销售数量激增。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206.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69.81万元。201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超常规增长并非常态,而是受到政策刺激导致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结果,公司适时地抓住了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带来的机会。

  全国ETC联网工作在2016年上半年已基本完成,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872.12万元,较2015年下滑11.08%。随着联网工作进程的逐步推进,政策因素对该超常规增长的刺激作用将逐步减小并回归为行业正常的增长状态,发行人存在上市当年及以后年度业绩出现不利变化的风险。

  4、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保持了较高水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分别为54.58%、49.96%及46.93%。随着智能交通产品市场容量的扩大、技术标准的逐步统一以及各客户招投标的集中,市场竞争逐步加剧。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成熟产品平均中标价格出现下降。如果未来智能交通行业需求变动、招投标方式改变、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价格变化等因素导致毛利率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市风险的描述。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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