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雏鹰债”投资者回售结果公告

2017-06-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约定,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5月12日、5月13日分别披露了《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雏鹰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雏鹰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雏鹰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4雏鹰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14雏鹰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17年5月11日、12日、15日、16日及17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4雏鹰债"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7,977,870张。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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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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