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7-06-26 来源: 作者: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中能电气”)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0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3.0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1.50亿元(含1.50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

  3、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期债券不符合该条款中可以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同时发行的条件,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7第Z【120】号02),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A。发行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93,327.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6,425.02万元;发行人截至2017年3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94,911.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7,907.33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05.07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47.57%(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3.30%;截至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47.14%(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4.34%。

  6、本期公司债券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本期公司债券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公司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自公司向投资者披露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转让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5.50%—6.2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情况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6月27日(T-1日)13:00-15:00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于2017年6月28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0、本期债券简称为“17中能01”,债券代码为“112536”。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提交《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在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14、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未达到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7年6月26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中能01”。

  (二)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00亿元(含),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1.50亿元(含),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0亿元(含)。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公司债券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公司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公司向投资者披露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转让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50%-6.2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首日/起息日:2017年6月28日。

  (八)付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28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九)兑付日: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6月28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公司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6月2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本金支付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十二)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三)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四)信用评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7第Z【120】号02),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A。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五)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债券的簿记管理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受托管理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承销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九)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十)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须遵守深交所的相关业务规范,受让方须具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

  (二十一)质押式回购: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未达到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将不会向有关部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申请。

  (二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公司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三)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且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预设区间为5.50%-6.2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并报国家主管部门备案。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T-1日13:00-15:00将加盖公章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等其他附件一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初始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6月27日(T-1日)13:00-15:00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3)《合格投资者确认函》(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6)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得撤回。

  传真:0755-82549876;电话:0755-83516151。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6月28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3.00亿元(含),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1.5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0亿元(含)。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网下发行认购日为2017年6月28(T日)的9:00-17:00,以及2017年6月29日(T+1日)的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6月27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配售依照以下原则: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最终发行利率(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按比例配售(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调);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根据配售缴款通知书,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6月29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7中能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38010100100011816

  大额支付号:309584005014

  系统内行号:33701

  联系人:陈焕谦

  联系电话:0755-82989467 82989465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合格投资者若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该合格投资者的认购、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添旭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

  联系电话:0591-83856936

  传真:0591-86550211

  联系人:于春江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39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3934001

  传 真:0755-82717124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单元

  联系人:蒋一鹤

  联系电话:0755-82558271

  传真:0755-82558006

  发行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票面利率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本期债券申购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3.0亿元(含)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50%—4.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10%,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8,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8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0%,但高于或等于3.6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60%,但高于或等于3.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8、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经办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送达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消。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755-82549876;电话:0755-83516151。

  附件二: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本机构为:(请在括号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参与深沪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前,应当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市场以下风险:

  1、【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参与信用状况恶化债券的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2、【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同时,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3、【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发行人资质较差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4、【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6、【放大交易风险】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7、【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8、【参与信用状况恶化债券的风险】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的债券存在资信评级下调,发行人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产经营发重大变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买入。

  在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公众投资者将不得继续买入,已经持有该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只能选择持有至到期或者卖出。合格投资者继续参与该类债券的投资,则风险相对较大:

  (1)债券信用评级下调,低于AA级;(2)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3)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其他情形。

  9、【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且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悉债券认购及交易风险,愿意承担债券市场的各种风险和损失。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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