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7-07-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5日收到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汇风电")转来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7]甘民初87号)。该院已受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诉被告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新风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其中,酒汇风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鼎新风电为酒汇风电全资子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事由:2009年,鼎新风电与华锐风电签订了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鼎新风电向华锐风电采购风电设备并支付相应货款。鼎新风电因风机设备质量缺陷等问题未全部支付货款。现华锐风电以部分货款尚未支付为由将鼎新风电起诉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79,783,166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至实际给付之日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的利息(暂至2017年6月15日的利息为57,388,886.78元),上述1-2项金额合计237,172,052.78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子公司涉及的其他诉讼已在2017年1月24日和2017年2月10日进行了公告。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小额诉讼情况见相关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应诉通知书。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6日

本版导读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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