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79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完成了问题答复,已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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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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