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7-07-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硫集团")于2017年7月24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6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控股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糖股份')于2015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定向增发股份的方式收购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硫矿业')。贵糖股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云硫矿业在经营和管理上与你公司未完全分开,你公司未能有效履行重组上市时作出的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主要事实如下:

  一、云硫矿业的人员管理与你公司未完全分开。贵糖股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你公司仍然将云硫矿业的工资预算决算情况绕过贵糖股份直接纳入本公司的工资总额编制计划。例如,在你公司向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业集团')报送的《关于2015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2016年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请示》中,你公司绕过贵糖股份,直接将云硫矿业2015年工资纳入自身工资清算范围,并将云硫矿业纳入自身2016年的工资申报范围。

  二、云硫矿业的生产经营与你公司未完全分开。贵糖股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你公司仍然将云硫矿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指标绕过贵糖股份直接纳入编制范围;仍然将云硫矿业的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绕过贵糖股份直接列入自身的年度重大风险管理中,由你公司统一制定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管理策略;仍然将云硫矿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信息未经贵糖股份而直接报送广业集团。主要事实见你公司向广业集团报送的《关于呈报云硫集团2016年年度计划和经营预算情况的报告》、《关于呈报云硫集团2017年经营计划和预算目标的报告》、《关于2016年上半年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云硫矿业直接报送广业集团的2015、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6、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云硫矿业的办公管理系统与你公司未完全分开。贵糖股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截至检查结束日你公司仍然与云硫矿业混用OA办公系统,云硫矿业OA办公系统独立于贵糖股份的OA系统之外。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的规定。根据证监会公告[2013]55号文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改正,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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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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