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7年9月23日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9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为钢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关联董事许松青、陈立志、陈旭涌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许松青、陈立志、陈旭涌回避了对本议案所有事项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所有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定价原则、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并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届时确定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下转B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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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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