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09-28 来源: 作者:

  (上接A15版)

  ③受让京昇科技专利

  2014年3月23日,公司与京昇科技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京昇科技将其持有的编号为ZL201110448856.1、ZL200910308176.2的两项专利权无偿转让给本公司。上述专利转让已于2014年4月2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妥变更手续。

  2014年4月30日,京华科技与京昇科技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京昇科技将其持有的编号为ZL200910308509.1专利权无偿转让给京华科技,上述专利转让已于2014年5月20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妥变更手续。

  2014年12月23日,公司与京昇科技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京昇科技将其持有的编号为ZL200910153079.0专利权无偿转让给本公司,上述专利转让已于2015年1月6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妥变更手续。

  2015年12月28日,公司与京昇科技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京昇科技将其持有的编号为ZL201210392754.7专利权无偿转让给本公司,上述专利转让已于2016年1月27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妥变更手续。

  ④委托咸亨国际采购机器设备

  2013年10月7日,公司与绍兴咸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国际”下同)签订《代理进口协议》,委托由其采购波兰全息制版系统一台,并按设备总价款1%支付代理费,2014年度共计支付其代理费共计2.64万元。

  2015年3月25日,公司与咸亨国际签订《代理进口协议》,委托由其采购进口设备镭射UV成型机一台,并按设备总价款1%支付代理费,2016年度相关设备采购已完成,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2.18万元代理费。

  2015年5月31日,公司与咸亨国际签订《代理进口协议》,委托由其采购进口3D母版一块,并按照总价款的1%支付代理费(如代理费不足一万元,则按照一万元收取),相关采购已完成,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1.00万元代理费。

  3、与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

  注:2015年12月31日和2017年6月30日预付绍兴咸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设备款实际已根据款项性质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系购买原辅材料、支付设备租金、购买关联方资产及关联资金往来。

  2017年3月13日,发行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14年-2016年内已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按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017年1-6月,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偶发性关联交易实现了对京华科技的100%控股,有效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减少了关联交易。被收购方的资产质量优良、盈利稳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并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5、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2014年-2016年,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黄文礼、刘玉龙及李黎对2014年-2016年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创立大会审议已经通过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现将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提交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公司2014-201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系公司与关联方依据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017年1-6月,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情况及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

  ■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要经历及其兼职情况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兴晟投资,其持有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42.17%的股份。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建成,直接持有本公司16.70%的股份,并通过兴晟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28.60%的股份,合计拥有京华激光权益为45.30%。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部分)

  单位:元

  ■

  ■

  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部分)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中汇会计师对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核检,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4454号)。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主要财务指标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2,374.15万元、38,397.10万元和49,423.92万元和48,319.84万元,呈现一定的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流动比率分别为1.92、2.12、1.78和2.27,流动资产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公司不断增加资产投入,实施技改升级,提升自身生产能力,固定资产总额由2014年末的7,778.91万元增加至2017年6月末的9,072.83万元,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6,637.53万元、12,804.34万元、20,147.89万元和14,771.35万元,发行人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57%、67.80%、92.24%和91.69%。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发展态势良好。

  3、未来发展与盈利能力趋势

  ①行业持续发展为公司带来市场机遇

  2014年全球包装市场规模达到6,770亿美元,全球包装市场规模未来将持续稳定增长,预计年复合增长率为4.10%。作为增长的驱动力,这主要受新兴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所推动。城镇人口、房地产、建筑投资和医疗保健市场的迅速增长,以及其他因素的改变也将影响到全球包装市场的需求变化。此外,发展中国家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也将带动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进而带动产品包装需求的增长。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包装行业社会需求量不断增大、业内科技水平日益提高,我国包装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已成为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支撑性产业,包装工业总产值从1980年的72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1.50万亿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包装大国,初步形成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三大包装产业带。2015年,国内包装工业总产值完成1.63万亿元,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上旬,我国包装工业总产值已达1.70万亿元,继续保持世界第二大包装产品生产国地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企业年度核验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印刷业总产值超过1.12万亿元,印刷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也促进了包装印刷业的进一步发展。

  公司目前立足于中高端烟包生产领域,在设备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防伪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积累了明显的优势。公司已经与浙江中烟、湖北中烟、江苏中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相关产品订单持续且有保障。未来,随着消费升级以及烟、酒、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消费品对产品包装在环保、美观和防伪等方面要求的不断提高,应用激光全息防伪标签及包装材料的消费品数量将明显增加,原有普通印刷包装将被替代,国内中高端激光全息防伪包装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市场发展机遇。

  ②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公司近年来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技术创新,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有利地位。未来发展中,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的技术创新理念和产品开发战略,联合国内部分知名高校,在保持原有激光全息防伪膜及防伪纸等核心产品结构的基础上,推广新产品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纸和精准定位激光全息薄型金属板,加快精准定位领域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在保持公司核心产品高附加值的状况下,拓展公司新产品的应用领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③发行上市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将迅速扩大,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将得到提高。同时,公司将扩大非流动资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为合理评估募投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公司已做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及市场分析,对自身未来发展走向制定了长期规划。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建成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提升,规模效应得以强化,单位生产成本降低,综合盈利能力将有所提高。产能扩大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国内市场的开拓,吸引优质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

  若本次发行成功,公司将正式登陆资本市场,依靠新的发展平台,公司将进一步改善法人治理结构及管理水平,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提高自身盈利水平。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2015年3月23日通过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本公司2014年度发放现金红利549.11万元。

  根据2016年1月25日通过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本公司2015年度发放现金红利2,593.8万元。

  根据2017年3月13日通过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进行过两次分红:2015年5月7日,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孙建成等27位股东支付现金股利549.11万元,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缴纳完毕;2016年2月5日,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兴晟投资、孙建成等股东支付现金红利2,593.80万元,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缴纳完毕。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公司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2016年9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发行之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六)发行人控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除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外,无其他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京华科技概况

  ■

  2、京华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京华科技最近三年及一期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7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年产5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及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本公司将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方式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先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安排及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储安排的相关规定如下: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的分析

  公司在深入研究行业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自身优势和现阶段主要发展限制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战略目标和计划等因素,审慎制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及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展开,依托公司的技术优势,实现生产工艺的优化以及新产品的开发,为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此外,研发中心的建设将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动力与保障。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一)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本项目各项重点经济技术指标良好,有较强的抵御风险能力和较高的预期收益,将为公司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盈利前景。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行业生产经营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等外部环境不存在大幅波动的前提下,年产5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新增年利润总额可达7,548万元,相应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为3,614万元,盈利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在的防伪包装行业企业数量较多,集中度较低,企业单体规模较小,竞争激烈。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节能环保的生产工艺,主要工艺设备从投资经济性和设备先进性两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具有生产效益高、性能稳定可靠等优点,大幅度提升了产品质量,并有效降低了设备维修率和水、电的消耗量,对降低生产成本有较大帮助。同时,本项目的实施将开拓公司在金属包装领域的全新市场,填补国内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金属包装市场的空白。通过本项目的新技术应用,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自身技术实力,丰富产品种类,有利于技术研发与生产、市场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加快科技优势向经济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转化,提高综合竞争力。

  (三)净资产大幅增长,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有所下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可能有所降低。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稳步提高。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厂房建设投入、机器设备购置及研发中心办公和实验所需的必要设备投入,这些固定资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增固定资产原值为29,515万元,年固定资产折旧费为2,804万元参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财务预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新增年营业收入为60,000万元,年营业成本为42,838万元,毛利率约为28.60%,相对稳定。因此,即使不考虑新建项目的利润贡献,未来产生的毛利可以确保公司营业利润不会因新增折旧而低于现有水平,以公司正常经营情况就可以抵消上述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综上,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外”中披露的风险外,投资者还需关注下列风险: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收入来自公司核心产品激光全息防伪膜和防伪纸的销售,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烟、酒等消费品的包装领域,消费品包装市场的发展依托于消费品市场的发展,消费品市场易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宏观经济发展的停滞或下滑都将给我国消费品市场带来不利影响,造成消费品的产销量下降,消费品市场的不振将直接影响相关包装市场的发展,从而造成公司产品产销量下降、回款速度减缓以及坏账增加等状况,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运营。

  (二)与经营相关的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纸、原膜及涂料,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平均在80%以上,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产品毛利率和公司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但若受供求关系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则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形成一定风险。

  2、资产抵押的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已用于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抵押、担保或质押,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4,282.02万元,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47.20%,抵押的三块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4,226.78万元,占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的比例为100.00%,如果公司资金安排或使用不当,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金融机构将可能采取强制措施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3、技术泄密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近年我国防伪包装行业发展较快,人才及技术竞争日趋激烈。研发人才不仅需要精通光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等多学科理论知识,还需要熟悉下游市场情况,具备长期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人才的培养难度较大,且研发人才的储备是保证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稳定的关键。

  目前,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保密工作和人才安置工作,在技术保密方面,公司设置技术访问防火墙,对技术资料设置不同级别的阅读权限,公司还针对不同的研发成果采取不同的技术保密措施,对于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公司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于合作研发的技术成果,公司与合作研发单位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规定双方参与研发项目人员的保密义务,防止技术泄密。在人才安置方面,核心技术人员均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在薪酬福利待遇上也向技术人员重点倾斜。但在公司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如果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供应商集中、指定采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较为集中,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20,464.48万元、18,531.15万元、16,974.60万元和10,242.67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08%、63.26%、61.16%和66.53%。其中,浙江中烟指定公司生产烟用条/盒包装激光全息防伪纸所需的原纸由杭州三润、宁波三润统一采购供应,发行人向杭州三润、宁波三润的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11,775.75万元、11,170.49万元、10,255.73万元和5,689.28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60%、38.13%、36.96%和36.96%。尽管发行人主要供应商货源充足,供应稳定正常,同时,发行人也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以备不时之需,但仍不排除这些供应商以及指定供应商因内外部原因导致其无法按时交货,进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主要客户的招投标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客户浙江中烟及下属企业、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均采用招投标方式确认其烟用包装防伪材料供应商。充分考虑发行人产品的技术优势、产品适用性以及烟草行业经验与适应性壁垒,公司向上述主要客户销售的产品被替代可能性较低,尽管公司作为上述主要客户合格供应商与上述客户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能够持续中标,但若公司在新的招投标中未能中标,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烟草行业中高端产品快速发展。得益于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以及较快的市场反应速度,公司形成了较强的综合市场服务能力以及较高的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02%、35.11%、34.74%和34.17%,总体毛利率较为平稳。但由于受到烟草行业招投标制度、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未来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3,890.49万元、11,194.59万元、13,724.49万元和13,074.4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3.60%、41.34%、38.33%和39.12%。

  公司主要客户为各大烟草公司或其指定印刷厂,资信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低。但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尽管发行人98%以上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期限较短,同时公司亦制定了完善的应收账款催收和管理制度,但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比较集中,若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出现偿债风险,发行人财务状况将受到较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主要用于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扩大原有产能及推出新产品。虽然公司在规划与决策过程中已综合并充分考虑了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但仍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开拓情况及工程进度等不确定因素而产生的项目实施风险。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将导致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规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从而对公司的整体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合计为2,804万元,增加了公司的固定生产成本和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至达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也可能存在因产品市场开拓不力或新增产能消化受阻而导致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提高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系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二、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6:30。

  投资者也可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

本版导读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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