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2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7-115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11月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5:00至2017年11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三年业绩承诺实现事项及消除年报审计无法表示意见整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2017年11月2日上午12时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联系传真:029-88310063-8049

  联 系 人:吴正悦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

  邮政编码:71006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3”,投票简称为“华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7-116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因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6】 61010033 号),且该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本公司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占用本公司资金;经本公司自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为 1,497,483,402.60 元,该占用资金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201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号),2016年5月5日、5月12日、5月1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2016-056,2016-068)。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6日、2017年5月13日、2017年5月20日、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22日、2017年7月29日、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2日、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5日、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16日、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2016-088,2016-096,2016-104,2016-114,2016-118,2016-124,2016-127,2016-128,2016-130,2016-131,2016-133,2016-135,2016-140,2016-144,2016-145,2016-148,2016-154,2016-158,2016-162,2016-165,2016-169,2016-173,2016-177,2016-179,2016-180,2016-182,2016-183,2016-184,2016-186,2017-001,2017-003,2017-006,2017-011,2017-013,2017-016,2017-017,2017-021,2017-023,2017-026,2017-028,2017-031,2017-032,2017-034,2017-037,2017-041,2017-048,2017-050,2017-052,2017-059,2017-060,2017-067,2017-068,2017-070,2017-074,2017-079,2017-083,2017-086,2017-091,2017-092,2017-093,2017-095,2017-098,2017-105,2017-107,2017-108,2017-109,2017-110,2017-112)。

  截止本公告日,完成了王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陕西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工作,质押权人为: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为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表示,其正在就上述资产与相关方拟定资产出售、土地出让等框架协议及后续谈判工作。

  2016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王辉、王涛递交的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致王辉女士、王涛先生的《通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递交的<通知函>的公告》。

  2016年6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主导解决ST华泽有关问题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导解决ST华泽有关问题的函的公告》。

  2016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工作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工作计划>的公告》。

  2016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签署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6年7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泽”)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网银转款,金额465.5万元。此款项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孙公司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运营,确保生产平稳运行。待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数额最终确定后,该款项作为日后冲抵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的备抵款项。此外,近日经核查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自2016 年4月起至2016年6月,陕西华泽陆续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汇款合计金额555.89万元。加上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应由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共计135万元。因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计收到关联方偿还资金合计约1,156.39万元。公司将继续做好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督促工作和披露工作。

  2016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展期偿还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展期偿还>的公告》。

  2017年2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变更承诺还款期限的议案》,该议案未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披露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应虎、王涛、王辉、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正在就该项诉讼积极开展应诉工作。

  2017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关联方占用的自查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2017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上述自查进展公告中所指的其中一笔或有占用和担保(2794万元债务转移)的涉诉公告,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7-075。

  2017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5月26日所涉合同纠纷一案(3288万元债务转移)的进展情况,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7-078。

  2017年7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8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公司等做出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目前,尚未开始听证、申辩等行政程序。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7-080。

  2017年7月21日,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借款债务转移协议》涉及违规关联担保的事项,公司被处以责令整改监管措施,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7-088、089。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0日

本版导读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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