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7-11-0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0号),批文日期为2017年7月5日。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372,348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小平

  电话:021-64314018

  传真:021-64334045

  邮箱:haisum@haisum.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焦阳、饶宇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219755

  传真:021-23027006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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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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