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1-0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8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风险投资,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下午14时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9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风险投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0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拟利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实现资金最大的管理收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委托理财涉及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10,000 万元。

  (二)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认真、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三)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 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 前提条件。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与受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每个季度末对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计划。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1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提高盈利水平,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

  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范围

  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进行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风险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证券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等具体事宜。董事会秘书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风险投资操作,依法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有效增值。同时,公司将分析市场环境和行情,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严格规避市场风险,在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投资收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承诺:本次进行风险投资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供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2、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风险投资。

  3、保荐机构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2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7年11月21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11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21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1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7年11月16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6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c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11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供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独立董事:郭光、高晶、黄炳艺

  2017年11月6日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宏股份”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吉宏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吉宏股份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10,000 万元。

  (二)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认真、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三)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 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 前提条件。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每个季度末对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不超过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吉宏股份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计划。

  保荐代表人:陆燕蔺 熊辉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风险投资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宏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投资范围

  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六)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风险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证券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等具体事宜。董事会秘书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风险投资操作,依法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有效增值。同时,公司将分析市场环境和行情,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严格规避市场风险,在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投资收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的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不超过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六、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与相关管理人员就风险投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认为:

  1、吉宏股份就风险投资事项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风险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具体风险投资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

  (3)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本保荐机构对吉宏股份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陆燕蔺 熊辉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本版导读

2017-11-0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