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东方红睿玺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部分机构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和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以上机构自2017年11月8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睿玺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17年11月8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机构办理东方红睿玺三年定开混合型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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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国信证券、中信建投、兴业银行、众禄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2)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4)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5)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国信证券、中信建投、兴业银行、众禄基金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国信证券、中信建投、兴业银行、众禄基金的规定。
2、本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不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 50,000元以上(不含50,000元)的认购申请,请投资者知悉。
3、在募集期内,若预计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将按照20亿元占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的比例对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进行比例配售。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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