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3-28 来源: 作者:

  (上接B145版)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2粤电01”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申报金额为0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量为4,700,000张。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会计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口径计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为拓展轨道交通工程市场,扩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高工程施工利润水平,公司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实施完毕的投资项目“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账号:74066228823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

  风电项目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控股子公司滨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粤水电”)在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滨海镇投资77,739万元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一期85MW。项目资本金占20%,滨州粤水电的股东东南粤水电和海南富兴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通实业”)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对滨州粤水电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15,600万元,其中东南粤水电持股80%,将以自有资金对滨州粤水电投资不超过12,480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一期正在施工建设中。

  公司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拟由滨州粤水电在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投资建设山东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二期36MW。工程总投资31,776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滨州粤水电的股东东南粤水电和富兴通实业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对滨州粤水电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22,000万元(含一期项目),其中东南粤水电持股80%,将以自有资金对滨州粤水电投资不超过5,120万元(二期项目)。滨州粤水电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该项目已获得山东省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滨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沾化滨海二期36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滨发改能交〔2017〕393号)。该项目已纳入2017年度山东省风电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2018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二期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一)名称:滨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富滨路10号。

  (三)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成立时间:2015年8月24日。

  (五)法定代表人:王晶明。

  (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七)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新能源项目开发运营。

  (八)滨州粤水电的股权结构为:东南粤水电持有80%股权,富兴通实业持有20%股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滨州粤水电聘请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滨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沾化滨海二期36MW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北临渤海湾,距海岸线约18km。地形整体较平坦,交通便利,100m高度测风塔年平均风速为6.7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365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2级。

  (二)该项目拟安装12台单机容量3MW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36MW。风电场年理论发电量为13069万kWh,年设计发电量12060万kWh,年上网电量8442万kWh,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345h。

  (三)该项目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静态总投资31,26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685元/kW;动态总投资31,776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827元/kW。

  (四)该项目平均上网电价为0.60元/kWh(含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36%,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73%,投资回收期为10.10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为了加大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提高盈利水平,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国家对清洁能源发电政策及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对该项目的投资效益存在一定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扩大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325.5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提升经营业绩,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以566,936.94元的价格向西藏腾飞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飞”)收购其持有的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能能源”)60%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由西能能源向全资子公司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能”)增资,并由西藏腾能投资建设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为41,471万元。西藏腾能将履行其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设计院”)签署的《西藏腾能曲水40MWp并网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以下简称“《EPC合同》”)。公司和西藏腾飞将为该项目融资提供持股比例对应的担保。

  (二)2018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收购并投资建设情况

  (一)交易对方、目标公司及项目公司概况

  1.交易对方概况

  公司名称:西藏腾飞建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热北路面粉厂以西。

  法定代表人:旦巴坚参。

  注册资本:5,6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321370280K。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公路、桥梁建筑工程施工等。

  旦巴坚参持有西藏腾飞70%股权、次旦曲杰持有西藏腾飞30%股权。

  西藏腾飞与公司及新疆粤水电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及新疆粤水电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目标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9号3栋11楼1109号。

  法定代表人:旦巴坚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4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能、太阳能产品领域内的技术研发;风能、太阳能相关设备的销售。

  西能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西能能源由西藏腾飞投资设立,西藏腾飞持有其100%股权。

  3.项目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雅江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楼316室。

  法定代表人:旦巴坚参。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4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能、太阳能产品领域内的技术研发;风能、太阳能相关设备的销售。

  西藏腾能由西能能源投资设立,西能能源持有其100%股权。

  西藏腾能拥有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权,该项目已获得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藏腾能曲水茶巴拉4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编号:藏发改能源〔2016〕849号),且该项目已纳入2017年度西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2017年9月20日,西藏腾能与中南设计院签署《EPC合同》,合同金额31,672.32万元,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承包。《EPC合同》工作范围包括勘测设计及服务、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送出工程、工程保险等。该合同尚未履行。

  (二)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概况

  根据中南设计院出具的《西藏腾能曲水县4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境内,场址位于两山之间宽阔的峡谷地带,站址占地面积约80万平方米,交通便利。

  2.该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该项目由32个光伏并网发电单元组成,拟安装141504块标准功率为285W的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电站总容量约为40.33MW。

  3.曲水县年均日照小时数为2880.90小时,该项目所在地年太阳总辐射量6988.5MJ/m2,太阳能资源属“资源最丰富”。预计电站运营期内年均上网电量为6451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1600小时。

  4.该项目建设期6个月。该项目总投资41,471万元(含流动资金121万元),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和流动资金;工程静态总投资为41,110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10,194元/kw;工程动态总投资为41,350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10,253元/kw。

  5.前20年上网电价为1.05元/kwh(含增值税),后5年上网电价为0.25元/kwh(含增值税)。该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8.17%,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37%,全部投资回收期7.98年。按目前西藏地区约15%的限电水平进行修正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4.85%,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41%,全部投资回收期9.69年。财务评价可行。

  (三)收购西能能源并投资建设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情况

  新疆粤水电聘请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西能能源进行了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聘请广州鉴则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西能能源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1月-2018年2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鉴审字〔2018〕第015号),截至2018年2月28日,西能能源经审计账面总资产价值为6,798,582.15元,经审计账面所有者权益价值为945,082.15元。

  新疆粤水电聘请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西能能源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8〕第120号),截至2018年2月28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西能能源的资产账面价值为6,798,582.15元,评估值为6,798,394.90元,评估减值187.25元;负债账面价值为5,853,500.00元,评估值为5,853,500.00元,评估无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945,082.15元,评估值为944,894.90元,评估减值187.25元。

  经与西藏腾飞充分协商并经双方一致同意,新疆粤水电拟以566,936.94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腾飞持有的西能能源60%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西能能源向西藏腾能增资,并由西藏腾能投资建设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为41,47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20%,约为8,300万元。新疆粤水电和西藏腾飞将根据项目进展向西能能源进行增资,其中新疆粤水电出资不超过4,980万元,占比60%;西藏腾飞出资不超过3,320万元,占比40%。并由西能能源向项目公司西藏腾能增资,使西藏腾能注册资本金不超过8,300万元。西藏腾能继续履行其与中南设计院签署的《EPC合同》。

  (四)涉及收购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未产生关联交易;未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收购后新疆粤水电持有西能能源60%股权。

  (五)收购及投资建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的目的:为了加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营业利润,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六)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约231.33MWp,已建成尚未投产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35MWp。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三、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股权收购完成后,西藏腾能为建设该光伏发电项目,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总额不超过33,200万元,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对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拟为西藏腾能不超过19,920万元项目融资提供担保,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主债权消失公司对西藏腾能的担保将自动失效。西藏腾飞将对西藏腾能项目融资提供持股比例对应的担保。项目运营期追加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同项目公司概况。

  2.西藏腾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担保协议的总金额为不超过33,20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持股比例对应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9,92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将在担保合同中约定;

  4.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901,576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不含已审议取消和保证期届满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367,651.25万元人民币(按照2018年3月27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18%。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信用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或间接控制子公司)提供担保

  ■

  (二)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以上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相关银行和金融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901,576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不含已审议取消和保证期届满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367,651.25万元人民币(按照2018年3月27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18%。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全体监事签字:

  谢荣光 卢大鹏 张秀华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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