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21版)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5.1.2 单位:万元

  ■

  6.5.1.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投资品种分类)

  表6.5.1.3 单位:万元

  ■

  6.5.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5.1.4 金额单位:万元

  ■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表6.5.1.5

  ■

  6.5.1.6担保业务、代理业务(委托业务):

  ■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金额单位:万元

  ■

  6.5.2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 金额单位:万元

  ■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6.5.2.1.1 金额单位:万元

  ■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6.5.2.1.2 金额单位:万元

  ■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 金额单位:万元

  ■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 金额单位:万元

  ■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 金额单位:万元

  ■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金额单位:万元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7年,我公司在推进业务创新方面,主要取得以下成果:

  一是互联网金融产品蓬勃发展。2017年公司进一步巩固、扩大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合作,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品种和领域,充分发挥和巩固公司在互联网金融产业链中的优势。

  二是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为公司的转型发展打开了新的业务领域。

  三是积极开展家族信托、慈善信托。2017年公司加大该类业务的创新力度,首单慈善信托和家族信托分别成立后,公司再接再厉,首尝双受托人制,并成功通过民政部门备案,不断提升公司创新研发能力。

  四是消费金融产品竞相迸发。继续支持消费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为其提供资金支持;成功设立汽车租赁消费信托计划,以新的商业模式推动汽车消费。

  五是财产权信托实现综合运用。研究设立事务管理类财产权集合信托计划,满足企业股权激励的特定需求,真正实现了财产权信托的本源作用。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遵守信托法规的规定和信托协议(合同)的约定,尽职尽责履行受托人职责和义务,为委托人管理好各项信托财产,精心组织信托财产的运作;依照信托法规和信托协议(合同)约定,定期出具信托财产的管理报告;信托协议(合同)终止时,及时办理信托事务清算事宜;按信托协议(合同)的约定,按期及时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受益并在信托协议(合同)终止时及时按约定向委托人(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本金);按信托法规和信托协议(合同)的约定收取受托人报酬(手续费),本年度没有发生违反受托人职责和义务的情况,没有出现信托协议(合同)到期由于受托人的责任不支付信托财产和受益人收益的情况。受托人按信托法规和信托协议(合同)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管理和分配信托收益以及收取手续费(受托人报酬)时,没有出现侵占委托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情况表

  单位:万元

  ■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管理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单位:万元

  ■

  6.6.2关联方交易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单位:万元

  ■

  6.6.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帐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单位:万元

  ■

  6.6.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帐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3.3.2 单位:万元

  ■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单位:万元

  ■

  6.6.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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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出现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出现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从2008年1月1日起、信托业务从201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6.8净资本管理情况

  根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和2011年2月下发的净资本具体计算标准,2017年末我公司的净资产45.58亿元,净资本为29.77亿元(监管标准≥2亿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 12.5亿元,净资本 / 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为238.25%(监管标准≥100%),净资本 / 净资产为65.33%(监管标准为≥40 %),净资本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税前利润55,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10,308.86万元,增幅22.67%;净利润53,295.38万元,比上年增加12,036.53万元,增幅29.17%。按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本年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18.74万元和信托赔偿准备金2,809.37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表

  ■

  注:全年在岗职工平均人数144人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公司股东股权变动情况。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7月24日,中国银监会天津监管局津银监复(2017)177号、178号文正式核准王威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苏欣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即日起,开始履行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责。

  2017年8月3日,公司提出关于申请撤回闵路浩拟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

  2017年7月24日,中国银监会天津监管局津银监复(2017)182号文正式核准冉启文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即日起,开始履行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变动。

  8.3本年度,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无变更。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8.5本年度,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到处罚情况。

  8.6银监会派出机构风险检查情况

  2017年6月,天津银监局对我公司组织召开了监管会议,对我公司2016年经营管理效果进行了评价,指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不断深化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加大风险防控力度,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现整体运营稳中有进。同时对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管意见和建议。我公司积极贯彻执行相关监管政策,要求相关部门对照问题逐项分析,确定整改实施方案,于7月初向监管部门报送了检查事实与评价的反馈意见。

  天津银监局于2017年5月至7月,2017年9月分别到我公司开展了“三三四”专项治理现场检查,以及2017年现场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管意见,公司根据天津银监局下发的现场检查意见书要求,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

  8.7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9.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通过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强化了内部管理和审计制度。公司决策事项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信托一法三规”、《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勤勉工作,积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客户利益。

  9.2关于公司财务报告

  依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公司的财务报表,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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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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