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中环境保护相关情况的补充公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对外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对年报中的“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八社会责任情况/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作如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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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冶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装置,增加排气筒,采用布袋除尘或配袋式除尘器,通过不低于15米的烟囱有组织排放,各项指标达到环保标准。

  2.对酸雾废气,先通过吸收塔,再经过氢氧化钠溶液作吸收中和液进行喷淋处理,最后通过不低于25米的烟囱有组织排放,各项指标达到环保标准。

  3.对生产车间含铬废水,加还原剂HCL通过还原法处理,加焦亚硫酸钠使废水中的六价铬转化为三价铬,再加氢氧化钠使三价铬转化为氢氧化物加以沉淀后进入后续处理(后续处理同综合废水处理工艺)。

  4.对生产车间综合废水通过加入PAM、PAC后经过絮凝池、斜管沉淀、生化池、一沉池、二沉池、清水池,最后活性炭过滤并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户行政许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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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于2016年1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编写,修订后的预案进一步细化了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性分析、应急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与处置、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并经石首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废水、废气、噪音等方面。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

  本次补充公告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因本次补充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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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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