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经公司进一步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嘉欣兴昌印染有限公司为嘉兴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嘉兴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的单位。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原《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内容予以补充如下: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公司有专业设备,确保废水、废气的排放均能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具体情况如下:针对定型机废气进行有效收集,采用喷淋加静电工艺,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厂区实施有效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回用,建有清下水(冷却水、冷凝水)及废水回收装置,污水站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同时有专职人员对其监管,运行记录完整。

  所有环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环境检测,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现有的建设项目均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已报地方环保局审批,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经嘉兴市秀洲区环保局审查并予以备案。按照预案要求及预案内容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演练,以便能够及时、准确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司废水、废气进行检测。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设有专职人员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问题,未因环保问题受过行政处罚。

  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因本次补充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8-04-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