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管爱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赣秋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跃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本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3.1.2 本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3.1.3 本报告期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化情况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主要标的资产为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股权,主要发行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29日临时停牌,并自2018年3月30日起连续停牌,预计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公司股票处于停牌状态。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管爱国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8-02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本次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及2018年3月14日发布的《关于持有待售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及2018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及2018年1月12日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颁布的相关规定。

  二、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持有待售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及《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规定,新增“资产处置收益”科目,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在本科目核算。2017年度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增加-2,295,699.76元、“营业外收入”减少16,056.46元,“营业外支出”减少2,311,756.22元;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2016 年度“资产处置收益”增加-983,965.13元、“营业外支出”减少991,273.04元,“营业外收入”减少 7,307.91元。

  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及《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规定,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2017年度利润表中“其他收益”增加22,719,949.05元,“营业外收入”减少22,719,949.05元,按照规定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㈠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㈡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8-028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子公司四川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1年期3,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3,500万元人民币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四川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1年期3,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项,提供3,5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08%,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㈠注册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椑南乡双洞子四川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888号

  ㈡法定代表人:黄泽涛

  ㈢注册资本:15,000万元

  ㈣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市场的投资、开发、建设,摊位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回收、加工、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二手交易市场(包括旧车)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报废汽车拆解;生产、销售:蒸汽;市场信息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进出口贸易。

  ㈤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四川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㈥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四川公司的总资产为50,347.06万元,总负债为18,456.31万元,净资产为31,890.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66%。四川公司2017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470.19万元,实现净利润4,603.44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为四川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议相关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1年。

  ㈣被担保金额:为四川公司担保3,5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四川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四川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四川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子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2.97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7.66%;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为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8-02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2人,监事蔡海珍女士委托监事郭红云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辛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㈠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㈡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㈢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一系列文件,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相应会计准则。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18-02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和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董事长管爱国先生、董事沈振山先生因公出差分别委托董事李涛先生和朱连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固定资产处置权限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 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1年期3,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此次贷款提供3,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鉴于: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5月10日、12月25日分别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2018年1月12日、2月22日和3月14日分别发布《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关于持有待售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17 公司简称:中再资环

  2018

  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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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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