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 力A、特 力B

  公告编号:2018-031

  2018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娄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玉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B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8-031;《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实施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45,000万元。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18-032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实施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4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3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5 年3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7,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8.4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80万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律师费、验资、信息披露、新股初始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352万元。募集资金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8330003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2015年3月12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63,352.00万元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4月1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中天公司增资26,000.00万元。中天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是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的实施主体。中天公司将上述2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入其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2015年4月27日,特力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1,416.20万元,其中1,560.00万元用于置换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预先投入自筹资金,9,856.20万元用于置换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的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中天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8,185.2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2,45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4,789.1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自身经营的前提下,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实施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45,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2、决策情况及有效期: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使用安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购买额度: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实施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45,000 万元。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6、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管理,控制风险,公司有关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将严格按照《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实施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45,000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实施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45,000万元。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特力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特力集团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华西证券同意特力集团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按照上述具体计划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正式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B 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正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正式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8-031;《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实施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45,000万元。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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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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