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或“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7,041,74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85%。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5月2日(星期三)。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的变动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7年3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9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2017年4月13日,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8名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并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17年4月1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7]96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及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2017年4月19日,金固股份本次发行的163,339,382股新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4、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90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3,339,38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53元,共计募集资金2,699,999,984.46元,扣除所有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58,711,305.64元。2017年4月2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163,339,382股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08,483,392股增加为671,822,774股。

  2017年11月6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1.3万股,已于2017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公司总股本从671,822,774股增加至674,135,774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财通资产-金固股份高管定增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深圳安鹏汽车后市场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承诺将本次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获配股份自该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承诺将本次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获配股份自该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各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各股东对公司不存在其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非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5月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7,041,7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5%。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名,证券账户总数为6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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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后,对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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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固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关于限售期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金固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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