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16 公司简称:洪都航空

  2018

  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承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春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焰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首次执行上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了公司2018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经测算,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减少公司2018年1月1日合并口径资产总额2,605.3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增加67,837.70万元,存货减少70,443.01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1月1日合并口径负债总额4,178.84万元,其中:预收款项减少4,456.52万元,应交税费增加277.68万元;增加公司2018年1月1日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73.53万元。

  (2)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承志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2018-013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分别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有10名董事参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请参见同日公告。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公司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2018-017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3日14点

  召开地点:江西军工思波酒店(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0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

  至2018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 、议案3-9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3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1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11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

  以上人员请于2018年5月22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公司证券审计法律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3)联系地址: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审计法律部;

  邮 编:330024

  联系电话:(0791)87669749

  传 真:(0791)87667843

  联 系 人:严迅武、熊楚墨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2018-016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外上市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在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我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了公司2018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经测算,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减少公司2018年1月1日合并口径资产总额2,605.3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增加67,837.70万元,存货减少70,443.01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1月1日合并口径负债总额4,178.84万元,其中:预收款项减少4,456.52万元,应交税费增加277.68万元;增加公司2018年1月1日合并口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73.53万元。相关调整对2018年1月1日影响数如下:

  主要报表项目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洪都航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洪都航空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2018-015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

  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宋承志先生、余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宋承志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余枫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宋承志先生、余枫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两人辞职后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宋承志先生、余枫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洪蛟先生、夏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先对洪蛟先生、夏武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董事长职位空缺,经公司董事推举,在公司董事会选出新任董事长之前,由董事张弘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洪蛟先生、夏武先生简历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洪蛟先生、夏武先生简历

  洪蛟先生:男,1969年8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先后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院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科研计划部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兼项目管理部部长,副所长兼航空工业直升机研发中心副主任,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夏武先生:男,1981年5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高级业务经理,航空工业战略规划部综合管理处处长,航空工业战略与资本部规划发展处处长,航空工业规划发展部战略管理处处长。现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2018-01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5日分别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有4名监事参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人,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参加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请参见同日公告。

  二、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徐新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职位空缺,经公司监事推举,在公司监事会选出新任主席之前,由监事万绍辉先生代为履行公司监事会主席职责。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徐新生先生简历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徐新生先生简历

  徐新生先生:男,1968年10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历任中航第一集团公司航空产品部主管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处长,中航工业防务分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中航工业航空装备经营发展部副部长,中航工业航空装备人力资源部部长,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

本版导读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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