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2018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希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月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2018年3月31日期末数为3,857,600.00元,比期初数减少了65.92%,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预付账款2018年3月31日期末数为9,305,665.24元,比期初数减少了30.8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2018年3月31日期末数为2,841,631.85元,比期初数增加了48.3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2018年3月31日期末数为82,319,995.10元,比期初数减少了46.5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完工项目转入固定资产项目所致。

  5、工程物资2018年3月31日期末数为2,831,119.42元,比期初数减少了31.87%,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工程物资减少所致。

  6、预收款项2018年3月31日期末数为4,797,447.75元,比期初数减少了32.0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7、应交税费2018年3月31日期末数为290,596.77元,比期初数减少了85.92%,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房产税减免所致。

  8、营业收入2018年1-3月发生数为293,705,906.95元,比期初数增加了33.13%,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主营产品售价回升,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9、税金及附加2018年1-3月发生数为-2,848,587.46元,比上期数减少了276.7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房产税减免所致。

  10、财务费用2018年1-3月发生数为17,168,932.15元,比上期数增加了34.41%,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2018年1-3月发生数为-5,391,148.90元,比上期数增加了36.60%,其主要原因是:参股公司本期亏损减少所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8年1-3月发生数为-15,632,703.70元,比上期数增加了79.3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主营产品亏损减少所致。

  13、2018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比上期数增加了33.4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主营产品售价回升,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4、2018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数增加了72.88%,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主营产品售价回升,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5、2018年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数减少了31.68%,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16、2018年1-3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期数增加了50.4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主营产品售价回升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2月18日,孙希民先生与孙宪法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希民先生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转让给孙宪法先生。《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号)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18年2月7日,孙希民先生协议转让给孙宪法先生2,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6.62%)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因孙宪法先生为公司董事,过户后其所得2,000万股股份的75%将按高管锁定处理(所得股份锁定75%)。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2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号)

  过户登记完成后,孙希民先生持有公司9,43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1.22%,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宪法先生持有公司33,512,3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1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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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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