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49 公司简称:西藏旅游

  2018

  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欧阳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洲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洲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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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 本报告期货币资金变化比例大的原因系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新增募集资金58,103.17万元。

  2.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变化比例大的原因系公司应收款项经催收后收回。

  3. 本报告期预付账款变化比例大的原因系支付采购景区用旅游大巴车的预付款。

  4. 本报告期短期借款减少系短期贷款到期归还。

  5. 本报告期应付账款降低幅度大,系公司支付2017年度计提的尚未支付的政府分成及惠民基金。

  6. 本报告期预收账款变动原因系旅行社预收团款增加。

  7. 本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系公司淡季员工工资计提尚未发放以及薪资调整所致。

  8. 本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比例较大的原因系本报告期内归还到期的银行借款。

  9. 本报告期股本增加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于报告期内完成。

  10. 本报告期资本公积增加主要原系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于报告期内完成。

  11. 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同比去年增长主要原因系西藏自治区推出的“冬游西藏”活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起推动作用。

  12.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同比增长,系西藏自治区推出的“冬游西藏”活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起推动作用,相应的营业成本配比增加。

  13. 本报告期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原因为淡季营销费用支出基数较小,偶发性较大。

  14. 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降幅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收回前期欠款,冲回计提的相应坏账准备。

  15. 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比例大,主要原因系经催收收回部分应收账款,以及西藏自治区推出的“冬游西藏”活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起推动作用。

  16. 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本期主营业务增加相应的营业成本配比增加所致。

  17. 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2017年已计提尚未支付的营销返利款1,023万元及政府分成惠民基金1,000万元。

  18.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的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2017年已计提尚未支付的政府分成款、惠民基金及营销返利款等。

  19. 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完成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20. 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期已完工工程项目结算减少以及新建项目尚未开建。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3月,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所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发行由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旅游”、“公司”)向上海京遥贸易有限公司、乐清意诚电气有限公司共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7,827,58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1,031,720.96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3月5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公司总股本已从189,137,931股变更为226,965,517股。

  2018年3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拟募投项目投入比例和各项目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做相应的调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4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8年4月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拉萨分行签署《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机构版)D》,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3,000万元在上述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具体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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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事项详请参考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2018-009号、2018-013号、2018-014号、2018-018号、2018-021号、2018-022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年报与2018年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根据2017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81,768,208.7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73,405.13元。公司已连续两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响应西藏自治区政府于2018年1月发布的“冬游西藏”的优惠政策,公司所属景区自2018年2月初至4月底期间对游客免收门票费用。经这段时间对游客人数的观察, “冬游西藏”的优惠政策对于一季度这样的传统淡季的游客接待人数确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旅游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增长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该政策促进的旅游服务业务相应的毛利率相对于旅游景区资源开发与运营业务较低,因此,“冬游西藏”优惠政策对于公司2018年一季度的业绩提升有限。

  “冬游西藏”优惠政策相关文件中明确由西藏自治区三级财政对响应 “冬游西藏”优惠政策而对游客免收门票的景区给与相应补助,但相关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没有明确,因此公司一季度景区门票收入分成受到较大影响,且相关影响将会延续到4月末。如果公司未能取得该政策的补贴或者补贴额度较小,则至下一报告期累计利润将有可能亏损。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可能为亏损。主要原因有:①公司新投入运营的酒店尚处于培育期,固定运营成本偏高;②阿里神山圣湖景区游客接待人数及营业收入增长不容乐观;③受西藏自治区政府 “冬游西藏”优惠政策影响,西藏旅游市场一季度游客接待人数增幅较大,不确定是否影响传统旅游旺季需求,即6月底-10月初的入藏游客人数产生一定影响,整体形势预期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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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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