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经事后对报告内容进行复核、检查,现对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以下内容进行更正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更正补充如下:
更正前:
九、2017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九、2017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第一季度数据差异-1,204,520.13元,系公司第一季度未将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进行扣除,其他收益包括收到财政补助(2016)163号永悦小巨人补助1,429,000.00元及递延收益多确认-11,917.50元,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212,562.37元。
2、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第二季度数据差异74,870.12元,系调整第一季度递延收益多确认-11,917.50元,及收到科技人才经费100,000.00元凭证分录归类错误确认当期营业外收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3,212.37元。
3、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第三季度数据差异105,059.09元,系收到领军人才奖励50,000元凭证分录归类错误确认当期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73,598.92元科目归属错误确认当期营业外收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8,539.83元。
4、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第四季度数据差异1,024,590.92元,系第一季度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包括收到财政补助(2016)163号永悦小巨人补助1,429,000.00元,第二、三季度数据归类分录做准确的调整合计金额-223,598.92元,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80,810.16元。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原因系误填当季度累计数。
二、《20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年报更正中涉及摘要部分的内容同步更新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 2017 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由此给投资者及报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