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度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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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封闭期内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本基金C类份额由于未达到分红条件,暂不参与此次分红;
3)截止2018年4月20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00,488.76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9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180,439.88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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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根据《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修改。
3.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3 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