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131版)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委托理财等。

  ●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现金管理概述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上述原有现金管理的方案进行如下调整:1. 配合国家政策修改原订定的投资产品范围,将保本产品改为低风险产品;2.依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金额状况,提高最高投资额度至人民币25亿元。以上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二)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委托理财等。

  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购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以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原则,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决策程序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提供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和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对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30,000万元,在原董事会已审批之额度人民币13亿元范围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出于便利对外投资审批程序的考虑,针对对外投资审议权限涉及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事项

  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除下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恒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恒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陈恒真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陈恒真女士简历

  陈恒真女士,1967年出生,台湾籍,硕士学历。曾就职于致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商思捷股份有限公司、美商摩根大通银行台北分行、国巨股份有限公司、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 09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D座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8、9、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 年5月14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D座8楼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D座8楼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传真:0755-33338830

  电子邮件:ir@goodix.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206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42元。截至2016年9月28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7,39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251.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139.00万元。

  截止2016年10月1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7,390.00万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5,800.00万元后余款81,590.00万元已汇入募集资金专户,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9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4年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专户用于小尺寸用触摸屏控制芯片技术升级项目和主动式电容触控笔芯片技术升级项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专户用于中尺寸用触摸屏控制芯片技术升级项目和大尺寸用触摸屏控制芯片技术升级项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谷支行专户用于指纹识别芯片和模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并于2016年10月13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谷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2,526,449.13元(低于500 万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 2018 年4月 26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8-04-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