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7-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7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13日以邮件和口头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陈建华、魏军、李晓颖、扈乃祥、李玉顺、牛建伟、韩赤风、董敏、吴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7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13日以邮件和口头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分别为杨世平、朱绍勇、郭长吉、温志高、王建国。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77

  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

  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八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804,014元,募集资金总额2,047,592,689.82元,在扣除发行费用56,281,34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1,311,342.3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68,804,014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中:红宇专汽募集资金将用于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建设,可用募集资金95,308,033.56元。

  截至目前,红宇专汽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红宇专汽、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红宇专汽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红宇专汽用于“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的先期投入资金为807.74万元,已于2017年6月28日置换完毕。

  三、红宇专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使用和归还情况

  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限内,红宇专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4,700万元。

  2018年7月2日,红宇专汽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红宇专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红宇专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红宇专汽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测算,预计节约财务费用200余万元。

  (二)导致红宇专汽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随着专用汽车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竞争层次的提升,客户风险意识增强,大量送车及上户服务,延长了货款收回期等原因,造成红宇专汽流动资金周转不足。

  (三)红宇专汽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本次红宇专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红宇专汽将用生产经营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红宇专汽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控股子公司以外提供财务资助,补流到期前红宇专汽将按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在补流期间募投项目实施有需要,红宇专汽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

  (四)红宇专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意见。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利于提高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其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红宇专汽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红宇专汽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红宇专汽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其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红宇专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本次红宇专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红宇专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红宇专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深圳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红宇专汽本次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宇专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宇专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78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2号)核准,中兵红箭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715,9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68元,募集资金总额1,323,409,999.1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269,988,011.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71.5909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到位后即全部进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鉴于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是中南钻石及其下属公司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申田”),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本次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对中南钻石增资 1,269,988,011元。中兵红箭、中南钻石、中信证券及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在以中南钻石和江西申田名义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2013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及最终实际发行情况,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由于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该项目预计投入资金出现部分资金结余。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调整实施进度,预计于2019年8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外,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同意对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进行再论证。根据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个别项目资金结余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中南钻石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种类

  本次中南钻石进行现金管理包括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额度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本次中南钻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选择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中南钻石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中南钻石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且投资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中南钻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中南钻石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监事会意见

  中南钻石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中南钻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中南钻石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中南钻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及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及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79

  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

  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向东”)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文件核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804,0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13元,募集资金总额2,047,592,689.8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1,311,342.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68,804,014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全部进入上市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2017年5月16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该次重组所募集的配套资金对“系列化产品生产能力扩充建设项目”等九个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全资子公司增资1,629,442,108.58元,其中用于对北方向东“系列化产品生产能力扩充建设项目”增资的募集资金171,380,470.08元。北方向东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上市公司、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及最终实际发行情况,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北方向东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种类

  本次北方向东进行现金管理包括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额度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本次北方向东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选择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北方向东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进行的。本次北方向东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且投资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北方向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北方向东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监事会意见

  北方向东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进行的。本次北方向东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北方向东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北方向东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向东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及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及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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