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7-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8-101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胡学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胡学栋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胡学栋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学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胡学栋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胡学栋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的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胡学栋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胡学栋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对胡学栋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胡学栋先生的辞职,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选举李张应(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现任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张应,男,56岁,中共党员。1984年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1984年参加工作,曾在武汉轻工大学任讲师;1993年3月入职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等职;2005年至2010年曾先后担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董事、工会主席等职;2007年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中心开发总监。

  李张应目前为丰盈长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盈长江”)股东,持股比例为0.88%。丰盈长江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控股股东,丰盈长江持有阳光凯迪31.50%股权。

  截止本公告日,李张应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李张应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8-10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宏庄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李张应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此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简历见附件。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

  李张应简历:

  李张应,男,56岁,中共党员。1984年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1984年参加工作,曾在武汉轻工大学任讲师;1993年3月入职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等职;2005年至2010年曾先后担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董事、工会主席等职;2007年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中心开发总监。

  李张应目前为丰盈长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盈长江”)股东,持股比例为0.88%。丰盈长江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控股股东,丰盈长江持有阳光凯迪31.50%股权。

  截止本公告日,李张应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李张应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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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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