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7-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自2018年2月7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近日,公司接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全部增持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8年7月16日,增持主体副总裁王彬初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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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累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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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后续增持计划

  截至2018年7月16日,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发布的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全部增持完成,后续各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履行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3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2018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产品(即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并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增加25,000万元,投资品种仅限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效期的到期期限与上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理财额度的到期期限一致(即有效期为2018年7月9日至2019年5月9日)。现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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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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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7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37)及《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2018-060)。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申请书;

  3、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业务第638期;

  4、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业务第639期。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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