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诚通凯胜生态PPP协议解除的公告

2018-07-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16日,本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丙方、原名:浙江凯胜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凯胜生态”)与泸溪县交通运输局(甲方)、泸溪恒达交通旅游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诺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丁方)、泸溪县胜安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戊方)五方签订的《泸溪沅水绿色旅游公路PPP项目解除协议》,因政策变化,使得原协议与合同无法实际履行,经各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与泸溪沅水绿色旅游公路PPP项目相关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及相关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及有关情况

  2017年5月25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凯胜园林签订PPP 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诚通凯胜生态与甲方、乙方、丁方四方签订《泸溪沅水绿色旅游公路PPP 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3.16 亿元(项目总投资预算以泸溪县财政部门出具的评审报告金额为准,项目总投资决算以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协议约定:诚通凯胜生态为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实施泸溪沅水绿色旅游公路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牵头方。乙方与中标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即:戊方,股权结构为乙方持有戊方20%的股权;丙方持有戊方20%的股权;丁方持有戊方60%的股权),甲方与戊方签署本项目的《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项目公司在无偿、完好、能正常使用、无负债、无设定抵押担保的条件下将项目范围内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移交给泸溪县交通局指定机构,移交完成后项目公司进行清算。

  二、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于2017年5月就泸溪沅水绿色旅游公路 PPP 项目签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同时为更好的开展项目,乙方、丙方、丁方签订《合资经营合同》成立了戊方。现各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现因政策变化,使得原协议与合同无法实际履行。各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解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项目公司合资经营合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及前述协议的相关补充协议(如有)。

  2、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丙方负责办理完毕戊方的清算和注销手续,各方应予以配合。

  3、除本协议以上约定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项目公司合资经营合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均不再具有约束力,各方(包括丁方所管理的“诺安泸溪绿色旅游公路PPP私募投资基金”)均不再就前述协议向其他任何一方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各方确认前述协议的履行均无任何争议或未结算款项,任何一方均无权向其他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4、本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交由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协议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诚通凯胜生态已实际支出泸溪沅水绿色旅游公路PPP项目的费用和成本433.24万元,项目公司泸溪县胜安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未进行实质运作。该协议的解除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诚通凯胜生态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诚通凯胜生态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该项目的商谈过程为公司今后开展PPP业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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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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