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7-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1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7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448.33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8年6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被免职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5.1565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09人,实际授予数量为3,448.33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310,822.6603万股的1.1094%。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8年6月20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3,448.33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109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4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授予股份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398号),截至2018年6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109人)缴纳的变更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34,483,300.00元,变更后占股本的1.1094%。本次股权激励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与变更前一致。激励对象实际缴纳股权认购款人民币84,828,918.00元。其中:货币出资84,828,918.00元,于2018年6月28日止缴存在公司账户内。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8年7月17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310,822.6603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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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20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6,138.03万元,则2018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列支。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2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2017年11月6日、2018年6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自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9日止,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34,534,86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1%(公司股本总数为3,108,226,603股),回购最低价格为5.71元/股,回购最高价格为5.90元/股,公司支付的总金额(含佣金、税费)合计人民币19,999.99万元,回购的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

  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随后,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被免职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5.1565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09人,实际授予数量为3,448.33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3,108,226,603股的1.1094%,,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7月17日完成登记工作。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因2名激励对象被免职放弃认购,因此其对应的51,565股股票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需做注销处理。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08,226,603股变更为3,108,175,038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邮寄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8月31日

  2.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邮编:065001

  联系人:刘现芳

  联系电话:0316-2359652

  传真号码:0316-235967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3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2017年11月6日、2018年6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及后续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7年10月30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自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9日止,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34,534,865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1.11%(目前公司股本总数为3,108,226,603股),回购最低价格为5.71元/股,回购最高价格为5.90元/股,公司支付的总金额(含佣金、税费)合计人民币19,999.99万元,回购的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

  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随后,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被免职放弃认购其对应的5.1565万股股票,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09人,实际授予数量为3,448.33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310,822.6603万股的1.1094%,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7月17日完成登记工作。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因2名激励对象被免职放弃认购,因此其对应的51,565股股票仍存放与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需做注销处理。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拟于2018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2名激励对象因被免职放弃认购的51,565股股票,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

本版导读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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