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7-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7月12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7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闫凌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闫凌宇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光伟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拓展旧楼加装、改造电梯的业务及申请电梯用底坑、井道建筑施工所需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级总承包资质,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如下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注: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第十九条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司章程(2018年07月)》、《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8月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

  附件:

  陈光伟先生个人简历

  陈光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4月出生,毕业于沈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职工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沈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沈阳铝材厂、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2002年加入本公司,曾任计划调度中心部长、总计划、生产厂长,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兼任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光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8,635股,通过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9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18年7月17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孙鹏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孙鹏飞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17日

  附件:

  孙鹏飞先生个人简历

  孙鹏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出生。毕业于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大学学历。曾就职于辽宁人民广播电台。2002年5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部长,企划部部长,企划发展宣传中心总监,现任公司组织人事与企划管理中心总监。

  孙鹏飞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监事的任职要求,截至目前,孙鹏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8月3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内容详见2018年7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8年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8月1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刚、孙琦

  联系电话:024-25162751

  传真:024-25162732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89”。

  2、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18年7月30日下午深圳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股票,现登记参加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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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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