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2018-07-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以及部分解除质押的有关情况的通知,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的质押情况进行了梳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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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公司于2018年6月进行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8年6月4日前质押股份所新增的转增股份也相应质押。

  二、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545,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丁韫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96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毛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9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

  丁毅先生合计质押股份17,442,6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82%,占公司总股本的6.51%;丁韫潞先生合计质押股份10,6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8.63%,占公司总股本的3.99%;毛英女士合计质押股份439,95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35%,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28,562,550股,占其三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9.91%,占公司总股本的10.66%。

  三、股份质押的其他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历次股票质押主要用于投资。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丁毅先生、丁韫潞先生、毛英女士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另外,历次股票质押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根据相关质押协议约定,历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丁毅先生、丁韫潞先生、毛英女士个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提前购回;(2)补充质押股票、部分购回或场外偿还,防止股票平仓等,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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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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