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中证优选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接B13版)
3、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办理过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如拟通过其他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 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三)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拥有多个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配发账户。
五、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一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2)本人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及复印件;
(3)填妥并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4)如需要开通传真交易方式还需签订《开放式基金传真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开立的直销账户: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信息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110010281000530147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2)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55921723010110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
(3)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11021018700001182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5、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已划转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投资者已划转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到办理开户机构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到办理认购机构查询认购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二)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17:00 截止,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募集结束日当天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为无效认购申请。本公司在份额发售期间延长募集期限的除外。
2、业务办理流程
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以及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户(包括网上直销系统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在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https://trade.ciccfund.com/etrade)或本公司微信公众账号(CICCFund),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认购、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六、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一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消极非金融机构需填写),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4)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如需要开通传真交易方式还需签订《开放式基金传真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
(10)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在在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开立的直销账户: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信息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281000530147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2)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55921723010110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
(3)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11021018700001182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二)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七、清算与交割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募集的,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九、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林寿康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张显
联系电话:010-63211122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14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三)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1)直销柜台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林寿康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9121
联系人:张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
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68-1166(免长途话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网上直销
交易系统:中金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直销系统网址:https://trade.ciccfund.com/etrade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的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china-invs.cn
电话:95532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icc.com
电话:010- 65051166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电话:95551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newone.com.cn
电话:95565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zts.com.cn
电话:95538
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电话:95511-8
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gws.com
电话:400-6666-888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ehowbuy.com
电话:400-700-9665
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danjuanapp.com
电话:400-061-8518
1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wacaijijin.com
电话:021-50810673
1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66zichan.com
电话:400-166-6788
1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chtwm.com
电话:400-898-0618
1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电话:400-618-0707
1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hcjijin.com
电话:400-619-9059
1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jiyufund.com.cn
电话:400-820-5369
1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5ifund.com
电话:4008-773-772
1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snjijin.com
电话:95177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四)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839
联系人:朱立元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85087916
传真:010-85185111
签章注册会计师:程海良、李砾
联系人:程海良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