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8-08-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王树春先生、成沛祥先生、左少怀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树春先生、成沛祥先生、左少怀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于近日选举蒋德阳先生、潘晓涛先生、朱有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王树春先生、成沛祥先生、左少怀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沛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5,000股,左少怀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7,900股,王树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王树春先生、成沛祥先生、左少怀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监事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王树春先生、成沛祥先生、左少怀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0日

  附简历:

  蒋德阳,男,汉族,1965年8月14日出生,重庆市梁平人,本科学历,重庆大学钢铁冶金专业。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至1992年5月在四川涪陵钢铁厂工作。1992年6月进入华菱湘钢,历任第二炼钢厂连铸车间副书记兼副主任,第二炼钢厂连铸车间支部书记兼第一副主任、连铸车间主任,第二炼钢厂总工程师、副厂长,第二炼钢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渣钢回收加工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渣钢回收加工厂厂长,宽厚板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2016年2月至今任华菱湘钢工会副主席。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晓涛,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湖南常德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1987年7月毕业于湖南大学衡阳分校安全工程、工业卫生工程专业;1987年7月进入华菱涟钢,历任二炼钢厂任技术员、团委书记兼行政干事、维修工段党支部书记、劳资科科长兼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兼第一副厂长,动力厂副厂长兼工会主席,烧结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环保部部长,炼铁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工会工作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有春,男 ,汉族,1968年2月11日出生,湖南双峰人,大专学历,经济管理专业。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进入华菱钢管,历任华菱钢管炼钢分厂电炉炉长、冶炼工段段长、内部厂长助理、炼钢分厂厂长助理,衡阳鸿鑫实业有限公司副经理,衡阳鸿涛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副经理,衡钢炼钢分厂副厂长,华菱钢管物流中心副主任,炼钢分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华菱钢管炼钢分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2017年9月至今,任华菱钢管工会副主席,兼衡钢集团社区管理办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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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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