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8-08-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2018年8月17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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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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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低风险、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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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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