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21 来源: 作者: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2018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参照披露

  装修装饰业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既定战略和经营计划,加快完善一体化服务产业链。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40.53万元,同比增长7.96%,实现净利润988.68万元,同比下降8.09%;报告期内,新签订单28,232.02万元,其中住宅装饰设计与施工业务28,128.15万元,公共装饰设计与施工业务103.8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住宅原创设计及工程施工业务稳定发展,木制产品定制、主材软装配套服务实现的业务收入增长幅度较大,整体带动营业收入增长。同时相对上年同期,人力成本上升导致本期职工薪酬增加661.69万元、业务推广的广告宣传费用增加248.49万元,直营门店的租金及管理费增加225.38万元,中介机构咨询费用增加179万元,使得本期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增长幅度较大,以致出现收入增长但利润下降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签单同比下滑的原因:业务类别方面,公共装饰设计与施工签单同比减少1040.26万元;经营管理方面,东莞区域人事调整导致营销不力;另外,住宅装饰行业的整体竞争加剧也是导致下滑的原因之一。

  报告期内,研发中心成功推出多款定制新品,案例如下:

  ■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新设子公司深圳市吉祥草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包括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名雕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名雕丹迪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名启木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拉克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拉克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名启木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易装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吉祥草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名雕职业技能培训中心。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及下属机构的议案》,同意注销深圳市名启木制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罗湖区名雕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截止2018年6月30日,深圳市罗湖区名雕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深圳市名启木制品有限公司尚未走完注销全部行政审批流程,因此仍在合并范围之列。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绍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全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蓝继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蓝继晓先生全权负责签署与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一年。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2016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8号),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555.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14.3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41.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7日到位,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1830241号《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8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624,639.97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5,402,270.89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127,436,697.47元(其中募集资金124,009,544.21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3,427,153.26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经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银行名称: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9180188000049234

  银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海熙龙湾二期商业楼一层

  金额(人民币):97,209,800.00元

  用途: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说明:公司在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开立该专户,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隶属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银行名称: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5287888888866

  银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园路1003号深圳软件产业基地1栋裙楼18号商铺

  金额(人民币):87,862,600.00元

  用途:名启高品质集成家具生产建设项目

  3、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3899991010005072759

  银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36号东兴大厦一楼

  金额(人民币):11,069,000.00元

  用途: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

  4、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西海岸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00023929200286180

  银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创业路交汇处海洋之心一楼

  金额(人民币):33,270,415.10元

  用途: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

  说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海岸支行开立该专户,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西海岸支行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2016年12月30日,公司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的董事会四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27日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38000100100052302

  银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15B栋1,2,3栋

  金额(人民币):20,708,850.00元

  用途: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一深圳旗舰店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设立的4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3,427,153.26元。

  鉴于公司已将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做结项处理,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转为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使用。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6月24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624,639.97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拟在东莞辖区、惠州辖区的旗舰店实施地址变更至长沙、重庆辖区,将深圳旗舰店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679.2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会专字[2017]G17004860138 号《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6月,公司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做结项处理,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共计716.72万元转为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使用。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优化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包括“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将深圳旗舰店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美家世邦建材有限公司,“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做结项处理,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716.7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使用,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增加创意设计风格研究及智能财务系统、客户服务系统、商业职能分析系统三个模块,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除此之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变更。详见公司2018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授信额度为准),用于补充公司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申请授信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综合授信的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蓝继晓先生全权负责签署与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一年。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本版导读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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