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8-21 来源: 作者:

  (上接B85版)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64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此之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仍需根据前次决议有关要求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3、投资品种和投资额度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安全度较高的理财产品;(2)流动性好,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3)低风险。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7、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三、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25,5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7.41%,其中因并购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22,330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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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将按本次新的授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不涉及额度累加。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7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六、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影响其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为公司增加部分资金收益,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65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屈山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屈山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屈山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屈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屈山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补选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张鹏国先生的资格审查,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鹏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鹏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张鹏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张鹏国先生简历

  张鹏国,男,1971年8月出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就职于中国航空计算技术研究所(中航631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先后在研发、测试、产品、销售、管理等多个岗位历练过。华三期间历任多个省份及片区主管,先后任职山东办主任、北京办主任、华北片区总监、市场部副总裁、公司副总裁兼多媒体产品线总裁、公司副总裁兼存储及多媒体事业部总裁等重要职务。2011年11月30日,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至今任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鹏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84,511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66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5日(周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4日至9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4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30日(周四)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8月30日(周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张鹏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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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18年9月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4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3层证券事务部。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3层

  联系人:康提

  电话:010-50821818

  传真:010-50822000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73

  2、 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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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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