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于收购百搭网络进展有关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18-08-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0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富控互动收购百搭网络进展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2400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监管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关注到,你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公告称,公司未收到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搭网络)2018年6月、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信息。若百搭网络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将导致公司无法将其纳入2018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造成重大影响。同时公告称公司截至目前未实质参与到宁波百搭的日常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有关规定,对你公司上述事项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15日决定以13.668亿元现金收购百搭网络51%股权,并于2018年1月3日完成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你公司应结合前期为控制管理百搭网络已开展的具体工作,说明对百搭网络的管理控制情况,以及是否及时履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董监高应结合收购前的尽职调查情况和收购后的履职情况,自查并说明是否尽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

  二、公司应核实并披露如无法将百搭网络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及是否需对公司2018年一季报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三、沈乐为百搭网络的创始人和法人代表,同时也是本次收购交易对手方尚游网络持股99%的大股东。百搭网络和沈乐应说明目前百搭网络的实际控制情况,是否不按上市公司要求提供财务信息及相应理由,是否违反《收购协议》的约定,以及是否违反诚实守信义务。

  四、百搭网络及相关方以公司尚有36,680万元交易对价款未支付为由,对公司的相关要求及提议予以拒绝。公司、百搭网络和相关方应根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约定,核实并补充披露上述事项是否构成违约及应承担的责任。

  五、你公司应再次向实际控制人及收购百搭网络交易对方等相关方核实,本次股权转让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联系,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

  六、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手方沈乐和尚游网络应对上述事项核实情况并签字确认。对于存在的相关风险,应充分揭示。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将严肃追责。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百搭网络及相关方应勤勉尽责,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保护公司财产和股东权益不受侵害。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应立即披露函件内容,并于2018年8月27日前就落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监管工作函》的要求落实相关意见,尽快对函件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18-08-2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