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8-21 来源: 作者:

  (上接B79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5日(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

  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76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赵一波函告,获悉赵一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一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33,884,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为28.2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66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1.3164%。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相关机构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77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 20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秀明函告,获悉陈秀明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秀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6,705,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2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33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21.7183%。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相关机构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72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3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4、会议由董事长赵一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登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现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 公司拟增加结构性存款作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 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公司计划将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将公司持有的供热合同债权项下未来6年内向特定用户收取的供热费收入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专项计划总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00万元,计划存续期限为 3+3 年(金额及比率皆为暂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本次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贷款期限及其他具体事项以本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所约定之条款为准。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拟采用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实际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谢凌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选举卢宏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候选人,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8、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庆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9、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18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8.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6,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185,534.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614,465.4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9月12日“XYZH/2017BJA20506”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涉及项目,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完成,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具体的计划和工作进度。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董事会秘书负责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9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简称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注1:2018年1月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18BJA20004》号“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715.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2018-08-2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