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18-071
2018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经营基本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积极贯彻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在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区域饱和的情况下,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进行横向并购,增加产品品类,提高产品附加值。目前公司已成功收购佛山金祥立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在销售渠道、研发实力上有所增长。2018年上半年由于销售收入下滑、产品毛利下降以及汇兑损失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实现营业收入487,960,637.26元,同比减少13.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46,714.78元,同比减少184.6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分析
(1)移动照明行业经过前几年的高速发展后,进入稳定期,行业增速放缓,竞争加剧,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亦受到挑战,市场份额被逐步侵蚀。有鉴于此,公司一方面进一步深耕海外市场,巩固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针对涉足尚浅的国内市场,公司予以充分重视,通过设立独立的营销部门发展大客户的方式开拓市场。
(2)受国家提出的侧供给改革政策影响,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人工成本高企,进而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面对此状况,公司在生产管理以“优化流程、控制成本”为核心,一方面通过改进产品的生产工艺来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良率;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契约战略联盟的方式,与重点供应商达成战略合作协议,降低原材料成本。报告期内,可充电备用照明设备灯具的毛利率为5.14%,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42%;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的毛利率为10.90%,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03%。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原因: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项目列报,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财政部会计司于2018年1月12日发布《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于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根据上述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日期: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3、变更内容:(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和财政部会计司2018年1月12日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8-069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11: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蔡小如先生、独立董事方晓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他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陈开元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8-07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14: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均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吴文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