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8-08-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深圳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签署相关协议之日起 1 年,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深圳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意为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总授信融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8月16日。

  公司在人民币2,500万元最高余额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办理的全部授信业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但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应首先从抵押物变现所得中扣除,而不包括在上述最高余额内。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5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3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本版导读

2018-08-2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