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8-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26日~2018年8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6日15:00至2018年8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8年8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广州市天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36号天誉花园二期501房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一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①标的资产;

  ②交易对方;

  ③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④支付方式;

  ⑤过渡期损益安排及债务处理;

  ⑥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⑦决议有效期。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二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①标的资产;

  ②交易对方;

  ③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④支付方式;

  ⑤过渡期损益安排及债务处理;

  ⑥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⑦决议有效期。

  2、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一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二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一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二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广州市誉华置业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广州市誉华置业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10、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一相关审计报告、备考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二相关审计报告、备考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一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二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一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二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一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二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1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相关标准的议案;

  1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议案;

  17、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一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二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3、4、6、8、12、13、14、15、16、18项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后提交;第1、5、7、9、10、11、17项议案由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三)、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2018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上述第(一)中的第1、4、5、11、12、13、14、18项议案需逐项进行表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及电话登记。

  5、联系人:王先生、胡女士

  电 话:020-85219563、020-85219691

  传 真:020-85219227

  邮 编:510610

  邮 箱:ljkgdmb@163.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02 投票简称:绿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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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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