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9-10 来源: 作者: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09月10日起,本公司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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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十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大同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09月10日起,本公司增加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公司网站:www.dtsbc.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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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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